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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车辆能上牌吗

来源:梦签旅游
第1种观点: 法院拍卖的车辆,没有争议抵押一般是可以上牌的。上牌的流程主要是:得到车辆合格证;保存好购车三联发票;缴纳车辆购置税,拿到正副税本;准备好各种证件;车管所登记并查验车辆;选择车辆号牌号码;缴费后等待拿号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2种观点: 法院拍卖车辆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法院在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执行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立案之后,即可开始评估、拍卖扣押的车辆等被执行人财产。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法院拍卖汽车流程如下:1、评估价格,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7、确认拍卖结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3种观点: 一、法院拍卖的车辆可以上牌吗1、法院拍卖的车辆可以上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齐全款和拍卖佣金后,法院会出法院裁定书和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裁定书与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拍卖公司交买受人。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会交车管所。买受人凭上面资料及身份证明去车管所,按车管所要求办理过户即可。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二、法院拍卖汽车流程怎么走1、评估价格,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相关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7、确认拍卖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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